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采购条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海外学期学分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经费,采购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关管理办法,采购方式为校内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学生海外学期学分项目”面向全校全日制学生,选拔优秀学子赴海外合作高校进行为期三个月及以上的课程学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交2025年12月1日至今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不含比选当月)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不含比选当月)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比选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需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不含比选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至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合法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比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谢绝邮递。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17室开标室2纸质文件递交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时30分
比选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17室开标室2
七、其他
1、本次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6)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财库〔2026〕2号;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9-88861150转61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号
联 系 人:闫老师
电 话:029-822014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联 系 人:朱娟 董蔷芳
电 话:029-88861150转615
电子邮件:2224780515@qq.com
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