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06 点击数:

(招标编号:ZX2025-11-6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财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财务决算、财务报表审计、财务咨询服务;(002)国产设备退税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财务决算、财务报表审计、财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61 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比选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12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12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12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比选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1、供应商需为陕西省省级单位2025年会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入围供应商,提供入围名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002国产设备退税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6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比选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12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12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12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比选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202日0900分到20260209日1700

获取方式:(1)300.00/包(人民币)。发售时间9:00—12:00,13:30—17:00(工作时间);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2)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3)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标书费汇款至以下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标书);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701726803@qq.com;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售后不退。收款单位: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银行账号:102460065607。(4)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227日0930

递交方式: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开标室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227日0930

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开标室一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

  人:闫浩

   话:029-822014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

人:孙童欣 胡怡洁 张浥清 蔡丹

   话:029-881108008033

电子邮件:1053910307@qq.com

 

 

 

 

 



版权所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邮编:710055
技术支持:上海瞬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