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校区部分楼宇钢结构修缮改造工程比选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16:29 点击数:

雁塔校区部分楼宇钢结构修缮改造工程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CKPZY-ZB-202606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采购条件

本雁塔校区部分楼宇钢结构修缮改造工程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关管理办法,采购方式为校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为彻底改善现状,以整洁、美观、崭新的校园环境迎接校庆,现申请实施雁塔校区部分楼宇钢结构修缮改造项目。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对锈蚀老旧钢构件进行人工彻底打磨除锈,做好基面清洁处理,按照施工标准涂刷专用金属防护油漆;同步布设线管与电缆,加装 LED 发光字体,实现标识外观提质翻新。质量标准执行国家、陕西省、西安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项目预算37.96万元,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工程及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2025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7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7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同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然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和专业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8供应商须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7270900分至20267311700

2.获取方法:每日上午09:00-12:0014:00-17:00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61622,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合法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比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售后不退,谢绝邮递。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8070930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开标室纸质递交

六、比选采购会议时间及地点

比选采购会议时间:20268070930

比选采购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开

七、其他

1.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

联系人:招标采购办公室胡老师

话:029-82202221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

项目联系人:冯建正、郭雄龙、张驰、张聪、李娜

话:18092116036

电子邮箱:8263680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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