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融慧学智慧安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5年05月28日 11:30 点击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融慧学智慧安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2025-05-2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融慧学智慧安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265.40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融慧学智慧安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1项,其中001包:建融慧学智慧安消专网计算存储设备,预算金额:140.40万元;002包建融慧学智慧安消一体软件平台,预算金额:125.00万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融慧学智慧安消专网计算存储设备

(002)建融慧学智慧安消一体软件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融慧学智慧安消专网计算存储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1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002 建融慧学智慧安消一体软件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1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5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052809 00分到 2025060517 00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售时间9:00—12:00, 13:30—17:00(工作时间);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2)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3)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标书费汇款至以下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701726803@qq.com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售后不退。收款单位: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银行账号:102460065607;(4)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0 09  0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610 09  0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开标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最高限价

  本项目001包最高限价:133.00万元;002包最高限价:115.00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磋商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号

人:闫浩

   话:029-822014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

联系人:胡怡 张浥清 蔡丹  

电话:029-88110800转8030

   电子邮件:4539632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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